各新能源汽车购买单位、销售单位:
根据相关要求,请我市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单位和销售单位(个人购买乘用车由销售单位统一申报),开始申报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(包括省财政补贴,南通或如皋财政补贴),以下材料从我市进行申报:由我市销售单位销售给南通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可以申报省补贴;销售给南通市区的可以申报南通市补贴,销售给如皋市的可以申请如皋市补贴,销售给南通市内如皋以外其他县市区的到当地县市区申报市补贴。以上申报材料上报给申报单位所属镇区,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特此通知!